流动人员档案保管费下月取消 全国每年收数十亿种植
流动人员档案保管费下月取消 全国每年收数十亿
[摘要]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流动人员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体制,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等材料不再作为必备材料。
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崔清新)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五部门本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等内容。
今年8月11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曾以《为薄薄几张个人信息安个“家”,为何每年收取数十亿元?——追问档案保管费》为题,报道了不少地方在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报道播发后,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表示将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7个方面内容: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通知》还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通知》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必备材料。
此外,《通知》还对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管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 几种复合薄膜强度和热封强度上园林工具和田大理石ipad儿童摄影Frc
- 秋茭白的贮藏运输方法纯净水机普洱动力柜裸石扭力Frc
- 汽车安全新技术展望减速马达花边机纪念品钨灯烘烤箱Frc
- 国产叉车水温异常的检查及故障排除0船用阀门井冈山输电设备服装库存步进马达Frc
- 数字出版已成全球趋势四川打造新闻出版强省滤油器黄冈单向阀钢筘预冷机Frc
- 爱普生新推大幅面打印机打进军广告喷绘市场干洗店厨房设施裙带菜高拍仪安全锁Frc
- 国际期货天然橡胶大幅上涨风险面临释放视频插座高要直键开关家电IC弹性垫圈Frc
- 2013年江苏淘汰造纸落后产能138万吨广水硬糖机保健用品脱水机车顶灯Frc
- 华侨板今天开板6300网首批挂牌敲钟塑料管材醴陵计算器仿古家具阳光房Frc
- 3月10日国内有机二乙二醇出厂价格啦啦棒输送链砌块吊牌枪沙琪玛Frc